据了解,广州市现行医保政策已将农民工纳入基本医保,参保人数达110万人。但由于缴费过高、医疗消费低等原因影响了用人单位和个人的参保积极性,仍有50余万名农民工未纳入保障范围。为此,广州《通知》规定缴费标准由用人单位以上年度本市单位职工月平均工资为基数,按每人每月1.2%的标准为其外来从业人员缴纳基本医疗保险费(2009年度约为40元/月·人),与参加城镇职工医保的10%相比,大幅降低。并明确规定外来从业人员个人不用缴费。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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