中华人民共和国工业和信息化部公告
2021年第22号
经企业自主申报、省级工业和信息化主管部门核实推荐、专家组评审及现场复核、征求生态环境部意见、对外公示等程序,现将符合《印染行业规范条件(2017版)》企业名单(第四批)予以公告。
符合《印染行业规范条件(2017版)》企业名单(第四批)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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