各交储企业:
根据《2019年度新疆棉轮入实施细则》中第十八条“交储企业签订中央储备棉采购合同后,需及时与承储仓库联系,提交《申报入储公证检验表》(纸质和电子版)”等相关内容。请自行下载《申报入储公证检验表》,填表请参看表中填写说明。
下载:申报入储公证检验表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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