关于印发《2019年自治区棉花目标价格改革补贴与质量挂钩试点方案》的通知
新发改规〔2019〕7号
昌吉州、博州、巴州人民政府,塔城地区、阿克苏地区、喀什地区行政公署,昌吉国家农业高新技术园区,精河县、尉犁县、沙雅县、麦盖提县人民政府:
《2019年自治区棉花目标价格改革补贴与质量挂钩试点方案》,已经自治区人民政府同意,现印发你们,请认真遵照执行。
自治区发展改革委自治区财政厅
自治区农业农村厅自治区市场监督管理局
2019年11月15日
附件:2019年自治区棉花目标价格改革补贴与质量挂钩试点方案.doc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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